「您好!歡迎光臨!這邊可以幫您點餐。」販賣著笑容和兒童最期待的幸福,這就是我在十六歲時人生的第一份工作--麥當勞餐廳服務生。當年唸高職夜校又沒有一技之長的我,因為同學的介紹開啟了我的打工生涯。但說是打工又不太恰當,每天在餐廳工作的時間是早上八點半到下午四點半,比我晚上在學校的時間還多,也因此麥當勞幾乎成為我第二個家。

新進員工一開始必須在廚房跟師傅學習每一項餐點的製作過程,之後才能到櫃台替客人點餐服務。當年我所在的那家店雖然佔地不大,但客人卻是絡繹不絕。公司要求我們從櫃檯點餐到取餐離開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一分鐘,也因此每到用餐時間對我們而言就像是打仗,等到自己可以休息的時候,往往已是筋疲力盡。

在餐廳不論男女工作是平均分配,特別是早班的員工必須有個轉換機器的程序要接觸到高溫的油,因此被燙到是家常便飯。當年在餐廳曾有一句名言:「沒在手上留下燙傷的痕跡不算待過麥當勞!」從製作漢堡、櫃台服務、桌面環境清潔到掃廁所、搬貨補貨樣樣都來,一開始的待遇只有時薪六十二元!如果你站在櫃台時因為沒客人就收起笑容,店長就會突然出現在你面前提醒你微笑,就算你昨天剛失戀或是剛和父母冷戰和朋友吵架都一樣。有些人可能會羨慕我們每天有免費的員工餐可以吃,但事實上員工餐有金額限制,況且每天有兩餐都在吃漢堡薯條可樂,你還會覺得它們很美味嗎?

在麥當勞上班最大的收穫當然不是那份微薄的薪水,而是一群年輕人一起工作一起玩耍的經驗。也因此就算每天我換上學校制服到學校上課時覺得身上有油煙味卻甘之如飴,但這份工作還是在收入不夠我貼補家用的情況下只做了近一年就畫下句點。如今距離我第一份工作也經過十個年頭,聽說當年我工作的店還在營業,只是大概人事全非了。

「您好!歡迎光臨!這邊可以幫您點餐。」現在的我偶爾會到麥當勞用餐,聽到服務人員喊的口號,就像看見當年的自己。雖然員工制服的顏色和款式換了又換,那熟悉的味道卻是不曾改變。我的第一份工作地點不僅僅是兒童們心目中的天堂,也是記錄著我年輕歲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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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IRE8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